柏堰中心廢舊物資處置
柏堰中心廢舊物資處置轉讓公告
項目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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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堰中心廢舊物資處置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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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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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AGGCJ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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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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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柏堰社區(qū)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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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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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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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jiān)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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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財政局(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聯(lián)系方式:0551-653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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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競價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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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2026年2月4日9:00始至2026年2月24日17:30止。
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2026年2月5日9:00時始至2026年2月25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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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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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轉讓標的為合肥高新區(qū)柏堰社區(qū)服務中心存放于柏堰社區(qū)服務中心集賢路與銘傳路交口東側市政堆料場地、集賢路與明珠大道交口東北側上坡空地內、翠竹路西南補水中心往南20米環(huán)衛(wèi)基地內、寧西路靠近長寧大道美的安得物流對面垃圾站內設施設備共計17項,具體詳見公告附件:資產處置清單(清單僅供參考,實際數量以現(xiàn)場存放為準,意向方須提前做好現(xiàn)場踏勘)。
2.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與委托方聯(lián)系現(xiàn)場踏勘以充分了解標的現(xiàn)狀,自行向委托方咨詢確認標的具體情況,如有疑問,主動向委托方咨詢。
3.上述資產轉讓已經柏堰社區(qū)服務中心主任辦公會決策同意, 合肥中瀚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瀚評報字〔2025〕第2074號《資產評估報告》,本項目轉讓涉及資產評估總價值為人民幣106410元,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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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
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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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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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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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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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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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或逾期未付款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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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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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登記及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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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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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以現(xiàn)狀移交,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轉讓標的,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量、重量、體積、面積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xiàn)狀及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標的存放現(xiàn)場,受讓方須自行組織車輛、人員及相關搬運機械至標的存放現(xiàn)場提取裝運標的,標的相關拆運工作和費用及拆運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受讓方須在轉讓價款付清、現(xiàn)場確認完成后10天內將所轉讓物資拆除并運輸完畢。運輸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裝運和清場費用)等均由受讓方承擔,不包含在轉讓價款內。
4.受讓方必須實際踏勘現(xiàn)場并接受標的現(xiàn)狀,不得以設備破損、零部件缺失等理由拒絕履約,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5.本次轉讓所包含設備均為已使用狀態(tài)。
6.本項目委托方不開具轉讓價款發(fā)票。
7.其他特別說明:
(1)受讓方須遵守國家、省、市相關再生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標的拆卸、清運、殘料處置等工作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服從委托方有關工作時間、人員、物品出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與管理,并遵守如下規(guī)定:①如在拆除過程中遇到特種作業(yè)的,須派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如金屬焊接切割等專業(yè))的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施工企業(yè)進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讓方須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拆除工作,受讓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員及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等相關資料應交給委托方備案存檔。③如在對轉讓標的拆卸、搬運或殘余物處置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本次轉讓標的中可能包含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以下簡稱《條例》)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所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內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照《條例》及《目錄》對轉讓標的進行勘察。根據《條例》的規(guī)定,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是指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拆解,從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物理、化學特性的方法減少已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減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將其最終置于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不包括產品維修、翻新以及經維修、翻新后作為舊貨再使用的活動。受讓方對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應當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未取得處理資格的,應當將其交由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處理企業(yè)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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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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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xù)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競價系統(tǒng)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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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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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體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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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讓方須完成市場主體庫登記注冊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fā)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www.hfztb.cn)。初次通過CA登錄電子服務系統(tǒng)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CA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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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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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www.hfztb.cn),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頁面跳轉至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競價”,再點擊“添加保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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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交易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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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企業(yè)庫注冊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xiàn)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可登陸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tài)。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lián)系技術電話支持(0512-58188516)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tǒng)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現(xiàn)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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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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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證金狀態(tài)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tǒng)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guī)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為2000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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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xù),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xù)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2.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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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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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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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新大道2760號創(chuàng)新公寓C座合肥高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大廳3層307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事業(yè)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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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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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公告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合同簽訂并在完成合同備案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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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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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新大道2760號創(chuàng)新公寓C座合肥高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大廳3層307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5869557。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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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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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1.6%;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1%;超過5000萬元至10000萬元的部分,為0.5%,超過10000萬元至50000萬元,為0.48%,50000萬元以上部分,為0.1%,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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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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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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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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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及現(xiàn)場踏勘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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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楊工,聯(lián)系電話: 0551-6546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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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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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010-86483801轉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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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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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劉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5869557(合肥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新大道2760號創(chuàng)新公寓C座合肥高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大廳3層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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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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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18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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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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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網絡連續(xù)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xù)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xù)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tǒng)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xù)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tǒng)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項目發(fā)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fā)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xiàn)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xiàn)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xiàn)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guī)定享有優(yōu)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yōu)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tǒng)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yōu)閮?yōu)先權人的報價,優(yōu)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yōu)先權人競得。如優(yōu)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yōu)先權,則視為放棄優(yōu)先權。
(4)設置多級優(yōu)先權時,行權級別不同的優(yōu)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級別高的優(yōu)先權人行權成功。行權級別相同的優(yōu)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行權時間在先的優(yōu)先權人行權成功。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tài)變?yōu)椤案們r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tǒng)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yōu)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xiàn)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系統(tǒng)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yōu)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guī)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系統(tǒng)故障導致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xiàn)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tǒng)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tǒng)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xù)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guī)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xù)報價。繼續(xù)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tài)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xù)組織報價。
(2)如繼續(xù)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tài)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tài)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guī)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guī)則》(合公法【2020】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附件2
資產轉讓合同
(供參考,以實際簽訂為準)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
轉讓標的相關描述: 。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見合肥中瀚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瀚評報字[2025]第2074號《資產評估報告》。
第二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 對轉讓標的擁有有效的處分權;
(二) 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三) 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 為完成本合同所述資產轉讓事宜,甲方給予乙方合理及必要的協(xié)助。
第三條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 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 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三) 乙方已充分了解上述轉讓資產的狀況、價值等情況。
第四條轉讓價格以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甲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二)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須自《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指定賬戶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第五條轉讓標的的交付事項
(一) 在甲方收悉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資產交付手續(xù)。
(二) 轉讓標的以現(xiàn)場現(xiàn)狀交付。交付日前甲乙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核對轉讓標的情況,甲乙雙方對標的情況蓋章或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交付,確認文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蓋章或簽字確認后即視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交付完成后發(fā)生的轉讓標的資產的缺失、損毀等情況與甲方無關。確認文件簽署后乙方應當在 10 天內將轉讓標的運離交接時所在的甲方房屋。
(三) 自甲方完成交付義務后,乙方即成為轉讓標的所涉及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四) 運輸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裝運和清場費用)等均由受讓方承擔,不包含在轉讓價款內。。
第六條 特別約定
(一) 拆除、搬運轉讓標的的費用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資產轉讓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合同。對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風險及任何問題由雙方自行承擔。
(三) 資產轉讓公告作為本合同組成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若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2份,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留存1份。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合肥市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